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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托与证券该分手了

1999-02-0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马腾

今年1月12日,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破产,令人警醒。目前绝大多数信托公司举步维艰。《证券法》规定,证券业和银行业、信托业、保险业分业经营、分业管理。证券公司与银行、信托、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。这就意味着信托业与证券业必须分业。

信托只能是信托

“受人之托,代人理财”是信托公司安身立命的根本,但令人吃惊的是,信托公司几乎没有信托业务可做。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国刚说,1995年对信托业务的一项调查显示,当时全国没有一笔信托业务,除了涉外的有两笔。把全国能做的信托业务归到一起,还根本养不活一家信托投资公司。

80年代初中国设立信托投资公司的初衷,是为了补充银行的作用。可以说信托业的迅速发展,对于弥补我国传统银行信用的不足,筹集外资,调动社会闲散资金,拓宽社会公众投资渠道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但由于各种体制的影响,理论上讲的信托业务并没有交到信托公司手中去。退休金、养老基金这类公益类基金应该采取信托方式来做,但实际上归了有关的专业部委。国有企业改革中,国有资产可以实行信托托管。但这一块也交不到信托公司手里。国内的私人信托基础又非常之差。1998年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典型意义上的信托业务,但现在基本还是证券公司的业务。

信托要生存没有市场怎么办?于是信托投资公司顺理成章地成了以进出口贸易、租赁、房地产、金融经营为一体的“综合性金融实业财团”。于是就有了信托业的弊端,出现了经营困难,不良资产的比重高,房地产投资中巨大的有头无头的死帐、高息揽存、乱拆借、乱办金融业务、甚至出现了严重的支付危机。

信证必须分离

首先信托投资公司要割舍证券这块难以割舍的优质资产。有关资料显示,全国244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有237家兼营证券业务。信托投资公司在全国的证券营业网点占网点总数的50%左右,证券业务在信托公司总业务中所占的比重已上升至60%左右,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。

信托业脱离证券业这一事实已不可逆转,兼营证券机构将成为证券市场发展中的一个历史名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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